合肥市公路局原局長因受賄外逃11年散步時落網(wǎng)
2015-08-24
“你叫什么名字請出示身份證?!?br />
“我叫王……王……”
8月13日,當兩位警察出現(xiàn)在面前時,正在安徽省合肥市某廣場上悠閑散步的李永華立刻變得支支吾吾起來。他心里明白,自己擔心的這一天,11年后終于來臨了。
李永華原任安徽省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jīng)理、合肥市公路局局長。8月19日,安徽省檢察院官方微博發(fā)布消息稱,8月15日,合肥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李永華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早在2004年初,李永華得知自己被檢察機關“盯”上后,每天惶惶不安。當接到合肥市蜀山區(qū)檢察院的電話后,他慌忙潛逃外地。逃亡的每一天,李永華都在提心吊膽中度過。
11年過去了,李永華通過朋友了解到,當年自己那起受賄窩案的其他同伙都已服刑期滿出獄,甚至有的行賄人也已病逝。猜想檢察機關恐怕早就把這起陳年舊案給忘了,也許早已結案,于是,他安心地返回了合肥。
然而,合肥市蜀山區(qū)檢察院的反貪干警始終沒有放棄這起舊案。當年李永華潛逃后,檢察機關立即對其進行網(wǎng)上追逃,并且多次通過相關人員調(diào)查其行蹤。逢年過節(jié)的時候,檢察干警還會在李永華曾經(jīng)的住處蹲點守候。然而由于李永華早已更名改姓,使得追逃工作進展不順。2013年,因為清理積案的需要,蜀山區(qū)檢察院暫時撤銷了案件,網(wǎng)上通緝也暫時予以封存。但這并不意味著李永華可以就此逍遙法外,檢察干警仍然在繼續(xù)尋找著他的蛛絲馬跡。
直至今年8月13日,在公安機關的配合下,李永華在合肥一廣場上被當場抓獲,隨即被移交合肥市檢察院。目前,合肥市檢察院已將此案移交蜀山區(qū)檢察院進一步偵查。
現(xiàn)初步查明,李永華在擔任安徽省交通建設有限責任公司總經(jīng)理、合肥市公路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賄賂100余萬元。
案件偵查工作現(xiàn)仍在進行中。
作者:吳貽伙黃河
(來源:正義網(wǎng)-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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