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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下管網(wǎng)新規(guī):新建城市道路五年內(nèi)不能掘路
2015-08-31 
        新華社石家莊8月31日電(記者 王民)記者從河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了解到,河北省人大通過的《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網(wǎng)條例》將于2015年9月1日正式施行。條例規(guī)定,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后5年內(nèi),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內(nèi),不得因敷設城市地下管線挖掘道路。 

        為解決“馬路拉鏈”問題,條例強調(diào),地下管線建設改造應當與城市道路建設改造同步實施,嚴格執(zhí)行年度建設計劃審批和施工掘路總量控制制度的要求。

        條例明確了地下管網(wǎng)建設管理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對地下管網(wǎng)建設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原標題:河北地下管網(wǎng)新規(guī):新建城市道路五年內(nèi)不能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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