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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嚴查12種交通違法行為
2015-09-02 
        早報訊昨天,記者從交警部門得知,為創(chuàng)建全國衛(wèi)生城市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為維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局聯(lián)合下發(fā)通告,昨起到明年8月31日,嚴查機動車亂停亂放、無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人駕駛三輪機動車、四輪機動車、“豪華觀光車”、“旅游觀光車”等12種違法行為。

        三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通告要求,機動車應當在停車設施內(nèi)停放。在道路(含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的,應當按照標志指示順向停放在停車泊位內(nèi),禁止在停車泊位以外的道路(含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交警、城管等部門將依照規(guī)定處罰機動車違法停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申請檢驗合格標志、機動車轉移登記前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三輪機動車、四輪機動車、“豪華觀光車”、“旅游觀光車”(納入國家《道路機動車輛生產(chǎn)企業(yè)及產(chǎn)品公告》的)應當經(jīng)交管部門登記,取得機動車牌證,方可上道路行駛。駕駛三輪、四輪等機動車的,應當取得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禁止無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人駕駛三輪機動車、四輪機動車、“豪華觀光車”、“旅游觀光車”。交警部門將對未取得機動車牌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進行處罰。

        通告還要求,禁止未經(jīng)許可的非營運車輛私自設置營運標志標識,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擾亂經(jīng)營秩序。交通運輸執(zhí)法部門依照《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嚴厲查處未經(jīng)許可擅自從事出租車客運的違法行為。(記者陳勇通訊員欒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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