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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繞城公路內將不再設二手車交易市場下月實施
2015-09-08 
        繞城公路內將不再設二手車交易市場

        針對魚龍混雜的二手車交易市場,南京市政府日前出臺了《南京市二手車流通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交易市場和中介做出了詳細要求,并明確繞城公路內不再新設二手車交易市常這一辦法將于10月1日起開始實施。

        在南京設立二手車交易市場,具體的場地規(guī)模有了明確標準,該辦法要求:市場性質用地原則上不少于30000平方米,其中固定營業(yè)交易場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展示場地不少于10000平方米;具備配套服務功能齊全的設施,能為客戶提供辦理車輛鑒定評估、交易過戶、車輛轉移、轉籍登記、保險、納稅等服務。這次辦法強調,設立二手車交易市嘗二手車經(jīng)銷企業(yè)開設店鋪,應當符合本市城市商業(yè)網(wǎng)點規(guī)劃布局發(fā)展的要求。根據(jù)城市道路交通、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情況,本市繞越公路之內原則上不再設立新的二手車交易市常

        為了解決二手車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辦法明確:交易違法車輛的相關人員、機構及二手車交易市場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手車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等真實情況和信息。

        這次辦法對于二手車鑒定機構的設立也做出了詳細規(guī)定。辦法要求二手車交易市嘗二手車經(jīng)銷企業(yè)不得以本企業(yè)名義從事二手車鑒定評估業(yè)務。在本市設立的二手車鑒定評估機構,必須有3名以上從事二手車鑒定評估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其中高級舊機動車評估師不少于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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