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道也講"交通規(guī)則""違章肇事"者擔責多
2015-11-27
滑雪摔傷后維權(quán)有說道
“小雪”過后,沈陽將迎來滑雪季?;^雪的人都知道,大家都愛滑雪,可它是一項有一定風險的熱門運動,充滿著不確定因素。萬一摔傷了,該咋維權(quán)呢?11月24日,市法院民一庭法官整理分析近幾年發(fā)生的維權(quán)案例,發(fā)現(xiàn)滑雪也講“交通規(guī)則”,誰“違章肇事”了誰就多擔責。
雪“傷”警示
因個人技術(shù)致傷自擔責
2013年12月31日,劉某到怪坡滑雪場滑雪,在下滑過程中撞到了雪場防護網(wǎng)的支柱上,造成受傷。劉某認為滑雪場沒有盡到足夠的安全保障義務,將其告上法庭。怪坡滑雪場辯稱,劉某是由于自身摔倒受的傷,滑雪場設置了安全告知牌、安全網(wǎng)等設施,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
法院認為,怪坡滑雪場在雪場大廳、入口等處有明顯的安全須知,在雪道周圍設置了防護網(wǎng),已盡到了合理限度內(nèi)的注意義務和一般告知義務。劉某未提供證據(jù)證明其受傷的具體原因及防護網(wǎng)設計存在缺陷的依據(jù)。法院判決駁回劉某的訴訟請求。
滑雪運動屬競技體育運動,本身就具有人身危險性。如果是因為滑雪者的個人技術(shù)原因摔傷,作為滑雪場已盡了提示義務,滑雪場就不承擔責任。但滑雪門票都會包含雪場意外險,滑雪受傷一般會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雪“傷”警示
雪道上各有過錯分責賠
2012年2月8日,劉某在白清寨滑雪場滑雪時,被在雪道上自上而下滑雪的李某撞倒,造成骨折。劉某將李某和滑雪場告上法庭。
法院認為,李某在滑雪時,對自身的滑雪行為負有不應對他人的滑雪活動造成妨礙的注意義務,其未能盡到注意義務,妨礙了劉某滑雪,致劉某受傷,其應承擔90%賠償責任。劉某負有一定過錯,自行承擔10%責任。李某最終賠償14萬余元。
在滑雪運動中,滑雪人不僅應注意自身安全,更應控制與約束自身行為,不能對他人活動造成妨礙與傷害?;禃r,前面的滑雪者有優(yōu)先使用雪道的權(quán)利,后來者不能碰撞前面的人。如果被撞者站在不準停留的滑雪道上,那么被撞者自身也有責任。如果滑雪場沒有設置安全設施,也沒有安全員對游客進行提醒和保護,那滑雪場對游客受傷也有責任。應當按照上述原則確定責任人,再按責任大小確定分別應承擔的賠償金額。
雪“傷”警示
違規(guī)滑雪未制止雪場也擔責
2013年1月13日,黃某到沈陽某滑雪場滑雪,用的是單板,結(jié)果在雪道上向下滑行時,被持雙板滑行的汪某撞倒受傷。汪某稱,黃某使用單板滑雪,滑雪場在有專職人員看守的情況下,未及時制止,也應當承擔部分責任。
法院認為,汪某在向下滑行時將黃某撞傷,應承擔80%責任。而滑雪場作為管理方,疏于管理,出現(xiàn)了雙板、單板混滑的情況,因兩種滑板的滑行方式及速度不同,在同一雪道滑行增加了滑雪的風險,滑雪場應對本次事故承擔20%的責任。法院判汪某和滑雪場共同賠償近3萬元。
游客在滑雪時受傷,如果是因為滑雪場存在過錯,比如:滑雪場沒有取得危險性體育項目經(jīng)營許可證;滑雪場地存在瑕疵;防護裝置不完善;未盡到警示及說明、提醒義務等,這種情況下,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滑雪場給予相應的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