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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改委再下放4項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事項
2017-02-09 
        (原標題:國家發(fā)改委再下放4項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事項)

        新華社北京2月8日新媒體專電(記者安蓓)國家發(fā)展改革委8日稱,對列入國家批準的相關規(guī)劃中非跨省新建(含增建雙線)普通鐵路項目等4項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事項予以下放。2013年以來,國家發(fā)改委交通領域審批事項已壓減90%以上。

        國家發(fā)改委日前印發(fā)《關于進一步下放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權的通知》,對列入國家批準的相關規(guī)劃中非跨省新建(含增建雙線)普通鐵路項目、新建高速公路項目、重大獨立公(鐵)路橋梁隧道項目、交通行業(yè)直屬院校和科研機構等中央本級非經營項目(使用中央預算內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項目除外)等4項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事項予以下放,并均要求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國家發(fā)改委僅保留少部分資金需求大、占用公共資源多、需加強綜合協(xié)調的重大項目和中央投資為主項目的審批權限。

        “考慮到審批權限下放后承接問題,以及綜合協(xié)調的需要,對明確由省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審批或決定的事項,我們要求不得再行下放或轉移?!眹野l(fā)改委基礎產業(yè)司副司長鄭劍說。

        鄭劍說,截至目前,國家發(fā)改委僅保留跨省鐵路項目、長江航道項目的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在政府核準的企業(yè)投資項目中,不涉及國務院事權的交通項目核準事項全部予以取消和下放,實現(xiàn)了“零審批”。

        他介紹說,下一步將繼續(xù)研究下放項目審批權限和簡化程序,如進一步研究新建運輸機場項目審批改革等;對保留的少量審批、核準事項,全部調整為一道審批。

        (原標題:國家發(fā)改委再下放4項政府投資交通項目審批事項)

        本文來源:新華社新媒體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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