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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公路專項債緩解地方財政壓力
2017-07-13 
        北京商報訊(記者蔣夢惟張暢)緩解地方債務困境,相關政策再加碼。7月12日,財政部、交通部聯合印發(fā)《地方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管理,這意味著,繼6月初財政部聯合國土部推出土地儲備專項債券后,我國第二個地方政府專項債正式落地。業(yè)內分析認為,在高速公路運營連年虧損的背景下,收費公路專項債如果順利落地,有望緩解高速公路建設融資難題和地方財政困境,也是對發(fā)債主體盈利能力的考問。

        根據《辦法》,發(fā)行收費公路專項債券的政府收費公路項目應當有穩(wěn)定的預期償債資金來源,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應當能夠保障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實現項目收益和融資自求平衡,原則上單次發(fā)行不超過15年。

        “政府收費公路有長期穩(wěn)定的收益來源,有可靠的通行費和廣告、服務設施收入以及政府收費公路權益轉讓收入作為債務償還的來源,為及時償付專項債券創(chuàng)造了更加有利的條件”,財政部預算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公路發(fā)展還處于成網的關鍵時期,適度發(fā)展政府收費公路有利于路網的完善優(yōu)化,發(fā)行政府收費公路專項債券有利于拓展公路建設籌資渠道,也有利于規(guī)范地方政府舉債行為。

        近年來,我國高速公路不斷擴張,但高速公路運營方的利潤卻沒有好轉。在各省把動輒上億元節(jié)假日過路費讓利于民的同時,高速公路的虧損額度依舊維持高位。《全國收費公路統(tǒng)計公報》顯示,2014年度,高速公路收支缺口1359.6億元;2015年度,高速公路虧損1331.2億元;2016年全國收費公路收支缺口4143.3億元,形勢不容樂觀。

        在北京交通大學經管學院教授趙堅看來,未來收費公路專項債如果實施,銀行等購買主體考慮到政府兜底的債權性質,會較為樂意購買,將一定程度上緩解高速公路等建設的融資難題,“但是總而言之,高速公路建設還是要以當地政府的財政能力為上限,即使有了新的、更可靠的融資渠道,有些明明可以建二級路、三級路的路線強行上馬高速公路,也只會加重債務負擔和風險,對道路長期運營、維護不利”。

        不過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常務副所長、教授趙錫軍提醒,盡管發(fā)行公路專項債有助于提高貸款的流動性,減輕銀行貸款負擔,但貸款與發(fā)債本質上都是債務融資,依舊會增加企業(yè)的杠桿率和還本付息的壓力,從這個角度來說,發(fā)債主體如何界定、發(fā)債額度如何約束都是需要規(guī)范的問題。

        文章關鍵詞:融資高速公路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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