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筑工地現場人員實名管理水平專項提升行動方案
2020-12-07 來源:海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瓊建管函〔2020〕340號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關于印發(fā)《海南省建筑工地現場人員實名管理水平專項提升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洋浦經濟開發(fā)區(qū)規(guī)劃建設土地局,各園區(qū)管理局,各有關單位,有關企業(yè):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建筑工地現場人員動態(tài)管理,加強標后履約監(jiān)管,規(guī)范建筑市場秩序,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和勞動者權益,營造一流營商環(huán)境,我廳決定開展建筑工地現場人員實名管理水平專項提升行動?,F將《海南省建筑工地現場人員實名管理水平專項提升行動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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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建筑工地現場人員

  實名管理水平專項提升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現場人員動態(tài)管理,構建高效的事中事后監(jiān)管模式,以精準監(jiān)管營造一流營商環(huán)境,在自貿港建設中保障工程質量安全和勞動者權益,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持續(xù)深入推進建筑業(yè)“放管服”改革,堅持放管結合、服管并重,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模式,推進“互聯(lián)網+監(jiān)管”,以實名制管理等信息化平臺為依托,建立有效的事中事后監(jiān)管機制,為建筑業(yè)改革發(fā)展和保障勞動者權益創(chuàng)造良好環(huán)境。

  二、主要目標

  通過開展建筑工地現場人員實名管理水平專項提升行動,用1年左右的時間,實名制管理在建筑工地的覆蓋率、使用率大大提升,運用實名制等信息化手段加強施工承發(fā)包、標后履約、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工人用工監(jiān)管成為常態(tài),逐步構建起高效、有力的現場從業(yè)人員監(jiān)管體系,建筑市場秩序得到進一步規(guī)范。

  三、重點工作任務

 ?。ㄒ唬┘訌妼嵜破脚_使用監(jiān)管。各在建建筑工地應及時配備實現實名制管理所必須的硬件設施設備,硬件設施設備應符合相關要求,最遲配備時間不得晚于開工時間。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加強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監(jiān)管。各在建工地應按規(guī)定配備項目現場關鍵崗位人員,不得隨意、擅自變更。項目經理、項目總監(jiān)等關鍵崗位人員應使用實名制平臺進行在崗考勤,考勤不符合要求的,認定為不在崗履職。

 ?。ㄈ┘訌娊ㄖと擞霉さ怯浛记诒O(jiān)管。施工現場原則上實施封閉式管理,設立進出場門禁系統(tǒng)。施工單位應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要求、督促現場所有工人通過實名制平臺進行實名登記、用工考勤,不得遺漏。未進行實名登記的工人,不得允許其進入施工現場。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加強實名制所需設備的監(jiān)管。各市縣住建部門應對工地配備的實名制設備進行現場功能測試,重點突出對設備是否具備防視頻、照片作假功能的檢查。設備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工地限期整改。對同一供應商在2個(含)以上市縣且在3個(含)以上工地提供的設備不符合要求的,在供應商完成整改前,可要求轄區(qū)在建工地暫停向該供應商采購產品。

   各市縣住建部門要對上述事項加強監(jiān)管,對照本方案附件中列明的實名管理檢查內容和對應處理措施,依法依規(guī)對責任企業(yè)和個人進行嚴肅處理。

  四、工作計劃

  (一)宣傳自查階段(2020年11月至12月12日)。各市縣住建部門將開展專項提升行動要求通知到所有在建工地,各工地對照要求開展自查自糾。

  (二)啟動階段(2020年12月12日至2021年1月31日)。省住建廳將通過周報制度,通報各市縣各在建工地實名制落實情況(包括未配備設備、未開展考勤的項目名單),各市縣住建部門限期督促工地完成整改,并向省住建廳反饋處理結果。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全面實施階段(2021年3月1日至11月30日)。各市縣住建部門定期對實名管理開展監(jiān)督檢查,每半年對所有在建項目實現一次檢查全覆蓋。省住建廳將每月從實名制平臺抽取一定數量項目移送市縣部門進行核實處理。同時,省住建廳將開展系統(tǒng)抽查和現場抽查,對發(fā)現問題的,予以嚴肅處理。

  <!--[if !supportLists]-->(四)<!--[endif]-->總結階段(2021年12月)。各市縣住建部門總結專項提升行動工作經驗,部署安排下一步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住建部門作為專項提升行動實施主體,要提高對專項提升行動的認識,針對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各市縣住建部門要明確1名同志負責實名制管理工作并于12月5日前將名單發(fā)79566@qq.com 郵箱。

 ?。ǘ娀瘜蛹壉O(jiān)督。省住建廳將持續(xù)做好專項提升行動的督查指導,實行每周簡報、每月通報制度。在啟動階段,省住建廳實施周報制度,每周將各市縣實名管理情況,市縣跟進處理等情況形成簡報。每月省住建廳將根據各級住建部門抽查檢查情況、平臺運行情況,處理處罰情況,制發(fā)正式通報。

 ?。ㄈ┍U蠑祿戏ò踩?。根據《海南省建筑領域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信息化管理實施方案》(瓊建管〔2018〕155號)規(guī)定,各建筑工地應使用“海南省建設領域施工現場人員(農民工)實名制監(jiān)督管理系統(tǒng)”(網址為http://sys.hizj.net:8101/login.aspx)對工地現場人員進行登記、考勤等實名管理。未經住建部門同意,不得將實名管理采集產生的數據違規(guī)提供給第三方,否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根據《海南省大數據開發(fā)應用條例》、《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海南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的通知》,各地、各部門應當遵循“一數一源”的原則,不得向建筑工地重復采集,多頭采集實名管理數據。住建部門按相關規(guī)定做好數據的共享,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和業(yè)務協(xié)同。

 ?。ㄋ模┘訌娦麄饕龑?。各級住建部門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對提升行動進行宣傳報道。省住建廳將選取典型案例,曝光違法違規(guī)行為,推廣先進典型,形成有利于工地現場人員實名管理水平提升的強大輿論氛圍。

   

  附件 實名管理檢查內容及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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