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貴州省畢節(jié)南環(huán)高速公路(以下簡稱“本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已通過貴州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貴州省交通運輸廳聯合評審,貴州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意本項目先行開展勘察設計招標工作。根據貴州省交通運輸廳黔交規(guī)劃〔2021〕45號文件,招標人(發(fā)包人)為貴州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及設計咨詢服務(含地質勘察監(jiān)理)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貴州省畢節(jié)南環(huán)高速公路路線起于大方東關樞紐互通西側,自東向西對現有杭瑞高速進行改擴建2.142km,在成貴高鐵大方站西南側500m附近,設T型樞紐互通與杭瑞高速相接,出互通后,往南沿大方縣城規(guī)劃區(qū)西側布線,在破巖口設大方南十字樞紐兼落地互通后,路線轉向西,以主跨1-220m箱拱橋梁跨落腳河,再以連續(xù)隧道穿越山體至金海湖新區(qū)規(guī)劃區(qū)南側外緣,經雙山、文閣、岔河,在朱昌互通南側2km 設樞紐互通與杭瑞高速和廈蓉高速共線段十字交叉,再經朱昌規(guī)劃區(qū)西南側外緣,以3318m 隧道穿北西向山體,設橋跨中屯村開闊田壩,再經巖頭村西側,路線止于七星關區(qū)鴨池鎮(zhèn)南箐附近,設十字樞紐兼落地互通與畢威高速相接。
路線全長48.499公里,其中改擴建2.142km,新建46.357km。改擴建路段東關樞紐互通至將軍山樞紐互通段采用v=80km/h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路基寬度為32.5 米。新建路段將軍山樞紐互通至大方南樞紐互通段采用v=100km/h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路基寬度為33.5米;大方南樞紐互通至南箐樞紐互通段采用v=100km/h 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路基寬度為26米。本項目總投資估算約87.17億元。
2.2 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劃分為2個標段。
2.3 招標范圍
本次各標段招標范圍如下:
標段 | 招標范圍 |
BJNHSJ-01 | 1. 主線及所有連接線的路線、路基、路面、收費站廣場、橋涵、隧道、交叉、環(huán)保(含聲屏障)、水保(含臨建設施的勘察設計)、交通工程(含收費、監(jiān)控、通信、隧道監(jiān)控、消防、照明、通風、供配電及安全設施)及沿線設施(含養(yǎng)護、服務、救援、路政、管理、監(jiān)控、收費島亭、天棚等沿線房建)以及綠化及景觀工程(含污水處理及噪聲污染防治設計、中分帶或分離式路基中間帶、兩側綠化帶、碎落帶、路基邊坡、取棄土場、立交區(qū)、隧道進出口、沿線房建的相應綠化工程及景觀)、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的勘察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如需要)、施工圖設計及概預算文件編制工作等。負責本標段的航拍工作(包含航拍成圖及平面、高程的首級控制測量等)。
2.按發(fā)包人要求編制施工及施工監(jiān)理招標文件所需的招標圖紙、技術規(guī)范及工程量清單等,按發(fā)包人要求提供規(guī)范、準確的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所需的設計文件。積極配合發(fā)包人完成相關的審查,按編制辦法的要求向發(fā)包人提交各階段全套成果,含1:2000地形圖測繪和控制測量、勘察勘測成果、專題研究成果、設計文件(包括文本版、CAD格式電子版和PDF格式電子版)等。負責配合發(fā)包人做好技術類協調和設計報批涉及的服務工作。 3. 在初步設計階段將運營安全性總體設計作為總體設計章節(jié),并在施工圖階段落實有關內容,同時在初步設計階段將岸坡穩(wěn)定性及橋梁隧道安全風險評估作為設計內容(達到規(guī)定的評估范圍的),組織專門人員開展評估工作,按要求提供評審通過后的風險評估報告。 4. BIM建模:根據設計圖紙建立三維立體模型,圍繞建設應用需求制定BIM應用總體目標、階段目標,通過對數據的整合、校對、處理、分析,為項目各個階段提供數據支持,主要工作內容包括BIM建模和BIM項目管理平臺搭建及建設期的運維等。 5. 重要管線交叉(鐵路、高速公路、輸油(氣)管線等),包括涉鐵交叉工程方案設計、工程方案設計技術咨詢及安全評估,涉輸油(氣)管線保護方案設計及安全評估,并獲得管理單位的書面批復意見。 6. 項目實施過程中,對需要開展監(jiān)控工作的高邊坡、特殊路基邊坡、滑坡、橋梁岸坡、隧道邊仰坡等進行監(jiān)控。 7. 后期服務階段:項目建設期設計單位需按要求派駐現場設計代表后期服務組;設計代表后期服務組負責項目開工至交竣工設計部分的資料整理以及所有工程設計變更方案及設計變更程序的完善,缺陷責任期局部修復工程的方案確定等;一般、較大、重大變更設計應編制施工圖及預算(含工程量清單);根據《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8號)的要求,公路水運工程交工驗收前,設計單位應當對工程建設內容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是否達到使用功能等方面進行綜合檢查和分析評價,向建設單位出具工程設計符合性評價意見;按照環(huán)保及水保的驗收相關要求提供相關資料;項目建成前編制完成《高速公路營運管理機構使用手冊》,經建設單位評審同意后的成果手冊;配合項目建設單位完成審計、交竣工期間設計部分的資料提交等工作。 |
BJNHSJ-02 | 本項目全線范圍內的工程地質勘察監(jiān)理和勘察設計咨詢,并代貴州省交通運輸廳完成本項目勘察設計審查工作。 |
2.4 服務期限
BJNHSJ-01標段: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完成之日止,其中勘察設計周期預計為300天,初步設計周期為120天,施工圖設計周期為180天。
BJNHSJ-02標段: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內容完成之日止,應與本項目勘察設計周期同步。